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聚焦中小企業紓困問題。會議決定著眼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允許地方政府專項債合理支持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通過《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草案)》,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筆者認為,盡管當前經濟逐漸復蘇,但下大力氣解決中小企業的經營困難,仍然是政策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六保”任務中,如果說保居民就業是最緊急的,那么保市場主體就是最重要的。因為只有穩住企業生產經營,才有就業和收入,才能拉動消費、擴大市場需求,進而“留得青山,贏得未來”。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它們滲透于產業鏈的各個環節,為全社會提供了數量最多、種類最廣的就業崗位,但也更容易受到疫情等外部變化沖擊,因此更應成為穩企紓困的重點。
今年以來,政府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旨在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努力擴大總需求。通過擴大“兩新一重”等有效投資,并推動消費回升,為企業創造新的訂單;二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通過繼續加大減稅降費、減租降息力度,減輕企業生存壓力,為企業提供緩沖期;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用好信用貸款、融資擔保、政策性貸款等各類政策工具,努力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緩解企業現金流壓力。
應該說,這些政策在穩經濟運行、保市場主體方面已收到了積極成效,企業正在逐漸走出最艱難的時刻,但對于中小微企業而言,形勢仍然比較嚴峻。統計局公布的6月制造業PMI中,大中型企業的景氣度在榮枯線上繼續好轉,小企業卻時隔三個月重新落入收縮區間,保中小企業應成為助企紓困的重中之重。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主要從兩方面進行了部署。一是積極發揮中小銀行在支持中小企業方面的作用。中小銀行與中小微企業,尤其是與初創企業有著廣泛聯系渠道,對中小微企業發展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當前中小銀行面臨資本金不足、放貸能力有限的困境,所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專門提出要“推動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與去年的“支持大型商業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相比,已經顯示出政策重心的轉移。
會議決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會議要求對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要優先支持,同時將中小銀行完善治理、健全內控機制等作為支持補充資本金的重要條件,并建立市場化的到期退出機制。這一措施在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完善治理結構進而支持中小企業方面有望產生積極效果,但還有一些細節需要敲定,如地方政府專項債如何實現對銀行可轉債的認購,認購可轉債的覆蓋范圍是否會擴展到非上市銀行等。
會議還通過了《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草案)》。中小企業在產業鏈和銷售渠道上都處于弱勢地位,往往會遭到上游企業或者大企業的貨款拖欠。正常情況下,這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卻還不足以影響企業生死。但今年在疫情的意外沖擊之下,中小企業已舉步維艱,若再遭遇賬款拖欠,可能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已迫在眉睫。這一條例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合同訂立、資金保障、支付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規定,并建立了支付信息披露制度,專門設定違約拖欠投訴處理、失信懲戒、處分追責等條款。之前某些企業會以負責人變更、等待驗收、決算審計等理由拒絕或遲延支付,在條例出臺之后,這些做法將涉嫌違法。條例將有助于從事實上改善中小企業的弱勢地位,但考慮到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通常會面臨多次博弈,不到萬不得已,肯定不愿意訴諸法律。因此,這種改善效果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還依賴于條例的配套措施和有關部門的加強督查。(王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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