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12月24日訊 2022年3月31日前,上海市集體類活動分級分類管理;對展覽展銷等各類聚集性活動嚴格審核把關。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仍處于持續發展階段,國內疫情呈現多點頻發態勢,加上元旦春節期間人員流動頻繁,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復雜嚴峻,要進一步加強上海市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管理。按照《上海市集體類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意見》(滬肺炎防控辦C2021〕100號)要求,繼續加強重大活動、 一般性活動分級分類管理,所有需市防控辦審批的活動應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送。2022年3月31日前,50人以上活動應制訂防控方案,100人以上活動防控方案應報區防控辦或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500人以上活動防控方案應由區防控辦初審后報市防控辦審批。
《通知》提出,堅持“非必要不舉辦”,能取消的取消,能推遲的推遲,能線上的線上。確需線下舉辦的,能縮減規模的盡可能縮減規模。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展覽展銷、慶典論壇等各類聚集性活動嚴格審核把關,對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不予批準,審核未通過的原則上三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對已批復的活動,在正式舉辦前15 日,所在區防控辦或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主辦單位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再次進行風險評估。
此外,《通知》要求,細化完善防控方案,堅持“一活動一方案”原則,細化場地設置、入場管控、防疫培訓、人員管理、個人防護、通風消毒、垃圾清運、應急處置等關鍵防控措施。活動主辦方要全面掌握參加人員底數,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如舉辦期間發現密接、次密接、高風險篩查人員等, 應按規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排查處置。(周宇寧 王俊杰/文)